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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住建领域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6-01-27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扎实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汛前准备工作,全力保障2026年全市安全度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建安办〔2026〕1号)及《关于做好2026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东防〔202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三防责任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汛前准备工作,增强三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执行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三防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隐患整改和应急处置措施,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面提升综合应对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结合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更新本单位(企业)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建立健全三防会商研判、调度指挥、协同处置、联合值守及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应急指挥高效顺畅。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指导相关单位(企业)编制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适宜性、可操作性。各有关单位(企业)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三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指挥、隐患排查、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实战能力。

 

  三、迅速排查整治,确保闭环管理

  (一)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风险隐患

  1.深入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聚焦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板、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以及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管线施工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监控。对基坑工程要重点关注支护结构变形、周边堆载、渗水等情况,要完善周边截水沟、集水井等排水设施,配备足量大功率抽水泵,确保排水系统通畅,同时严密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要动态关注立杆基础沉降、连墙件设置、剪刀撑布置是否符合规范,严禁违规拆除受力构件,对于施工过程中无法避免拆除的,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对于施工用电要增设配电箱、开关箱防雨防护,严禁电缆线随意浸泡拖地,动态检查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等,确保用电安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专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

  2.强化临时建筑设施加固防护。加强对办公区、宿舍、仓库、工棚等临时建筑,以及施工围挡、钢筋加工棚、防护棚等临时设施排查与加固,重点关注临时建筑设施基础、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等重要部位,对发现基础沉降、松动、悬空的部位,立即采用砂石或混凝土回填夯实,松动的螺栓扣件要逐一拧紧加固,并通过增加斜撑或加固立柱等方式做好防风准备。要清理固定在临时建筑周边的搁置物、悬挂物等,防止高空坠物,位于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风险区的临时建筑,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

  3.抓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塔吊、施工电梯等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附着装置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检测基础牢固度、排水是否通畅、关键部位螺栓是否拧紧,以及限位、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等,对于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停机整改,对于不合格设备,需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二)排查既有房屋风险隐患

  1.强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用途和其它因素产生安全隐患,以及改建用作酒店、饭店、商超、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重点检查。要及时落实解危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排查中建筑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备、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不畅通等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将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并协助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2.强化老旧危房安全排查。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城市危旧房工作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危险房屋、老旧城市楼房以及老旧自建房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已完成排查的老旧房屋,根据房屋安全状况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持续保障使用安全。

  3.强化灾害区域房屋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强汛期房屋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临山、临崖、临坡、临水房屋,特别是削坡建房等易发生滑坡、坍塌等灾害的高危区域房屋安全风险。对隐患房屋分级分类落实专人动态管控,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确保防范工作到位,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做好受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回头看”,指导通过定期监测、巡查、清理危石、疏通排水沟等措施,落实常态化巡查与维护,排查危及房屋建筑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防控体系。

  4.强化附属设施安全排查。持续加强对连廊、雨棚、围墙、挡土墙、玻璃幕墙等附属设施的安全排查,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三)排查物业住宅小区风险隐患

  1.科学研判积涝风险。企业要通过核查历史积水情况数据、对周边地形及排水条件进行分析论证、向水务部门咨询等方式,力争准确研判本小区地下车库积涝风险。同时,必须在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积水标尺,通过记录积水情况数据,为未来研判积涝风险提供依据。

  2.全面总结复盘。地下车库出入口区域曾发生积涝的小区,要对历次应急抢险情况进行总结复盘,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3.全面检查落实情况。存在积涝可能性的小区,均应对防汛工作机制及物资储备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做到有备无患。要检查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相关岗位及人员有调整的要及时更新,实践中效果不佳的工作措施安排要调整优化,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演练,确保所有人员能明晰责任、熟练操作。要清点防水挡板、沙袋等防汛物资,有损坏、耗损的及时更换补充。要检查抽水泵(潜污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损坏的要及时修复。要检查排水管渠、集水坑等排水设施,堵塞的要及时清理疏通。

 

  四、强化值守响应,提高处置能力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定期更新,确保满足应急工作需求;储备充足的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确保能快速调动,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当暴雨大风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生效时,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要妥善安置,遇险情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2263002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联系电话:2267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