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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2026-01-30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根据《惠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方案》(惠财采购〔2025〕3号)、《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惠州市绿色低碳建材新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5〕57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绿色建材在我市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现决定开展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范围

  本次信息采集的建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在中国大陆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生产型企业近3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二、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条件

  (一)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通过,取得绿色产品证书或绿色建材产品证书,且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的建材产品。

  (二)通过惠州市绿色建材专家评审的建材产品。

 

  三、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及发布程序

  (一)本次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按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方式一:由企业填写《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进入目录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信息采集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相应建材产品的绿色产品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4.经销类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资料。

  方式二:由企业填写《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进入目录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信息采集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3.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惠州市绿色低碳建材新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中规定的《评价技术条件》的绿色建材产品相关检测报告。

  5.经销类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资料。

  (二)企业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后,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邮箱(hzgba123@163.com),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二路2号富力万丽酒店4层414号,联系人:冯奕乐,联系电话:0752-7779055。

  (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绿色建材产品将纳入《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采信应用目录》(以下简称《采信目录》)。

  (四)《采信目录》将不定期更新,如产品存在以下情况,将从《采信目录》中移除或禁止进入。

  1.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中被列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材产品;

  2.违法违规通过认证的建材产品;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材产品;

  4.相关证书失效的建材产品(通过专家评审的评估论证采信证书有效期5年,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有效期从其规定);

  5.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建材产品(一年内两次抽检结果均不合格);

  6.生产、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通报的建材产品;

  7.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建材产品;

  8.存在其他违规情形的建材产品。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惠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方案》,进入《采信目录》的建材产品将获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支持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推广应用。

  (二)已取得国家认证但未进入《采信目录》的建材产品亦可获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支持。

  (三)申报进入《采信目录》的建材生产企业要切实强化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管控,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快推动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工作,政府及国有资产投资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优先选用纳入《采信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选用纳入《采信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

  (五)企业申报如有疑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科咨询。

 

  附件: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进入目录申请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工、徐工,2117699;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冯奕乐,777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