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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7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6-07-09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7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7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征集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实体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筑能耗监测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求能效提升不低于15%);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零碳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

  (二)其他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制订项目;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工作研究和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实体项目应在2027年2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或项目结题,其中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在2027年2月底前获得认定标识。

  (二)项目未享受过国家或省相关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提交项目申报书及承诺书、项目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项目合法性材料(立项批复材料,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投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报告。实体项目应提供标识证书、评价报告或节能量核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其他项目提供项目验收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或标准发布公告等证明文件。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版(盖章版)报送至邮箱dgszjj-qgb@dg.gov.cn。

 

  附件:1.2027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储备项目申报表.doc

          2.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9日

  (经办科室:节能办,联系电话:22671650。)